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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为105个先进集体和132名先进个人记一等功的决定》。芒市人民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
近年来,芒市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能动检察履职,努力打造“初心守正义,忠诚护边安”党建品牌,积极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切实维护公平正义。成立“秉鉴持衡”刑事检察专业团队,坚持个案办理与类案分析并重,严厉打击边境违法犯罪,服务好强边固防,第一检察部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普通犯罪检察业务优秀办案团队。发挥“红蓝绿”公益诉讼维权岗作用,充分运用“公益诉讼检察+行政检察+刑事检察”手段,积极开展基本农田保护,恢复基本农田1000余亩,工作经验得到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肯定,并在德宏州检察系统推广。建立了“星芒”护未队,没完没了贯彻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推动芒市打击整治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飓风行动”常态化开展,建立“一站式”询问与救助中心,被授予云南省妇女儿童“一站式”关爱服务示范点。认真贯彻“谁执法谁普法”,对辖区内中小学进行全覆盖法治宣传,与新媒体相结合,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拍摄各类短视频30余部,讲好检察新故事,传播法治好声音。
下一步工作中,芒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标检察工作现代化新要求,切实做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努力为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检察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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