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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时间:2019-09-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芒市位于祖国西南边陲,傣语称“勐焕”,被誉为“黎明之城”,是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政府所在地。芒市土地面积2987平方公里,人口40万;有傣族、景颇族、阿昌族、德昂族、傈僳族五种世居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47.54%;毗邻缅甸,国境线长68.3公里,是我国通往南亚、东南亚的重要门户,是国家开发开放试验区重要辐射地。 

  芒市人民检察院顺应新常态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顺乎人民的迫切愿望,找准检察机关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完善和落实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各项制度和措施。立足边疆边境少数民族区域自治等州情市情,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聚溪流以成大海,持初心与责任担当,大力发扬“敢为敢拼敢担当、创新创造创未来”的芒市精神,努力打造“边疆检察蓝”检察工作品牌,长期保持“零无罪案件”“零干警违法违纪”的良好发展状态。 

  2016年芒市人民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2015年被云南省委授予“文明单位”称号保持至今;派驻芒市看守所检察室连续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第四届、第五届“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2019年团支部获“云南省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 

  检察体制改革后,芒市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共有8个,分别是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政治部,办公室;派驻机构2个:派驻遮放检察室和派驻看守所检察室。我院现有政法专项编制49名,工勤编1名,实有检察人员44人,工勤人员2人。其中:女性30人,男性16人;少数民族21人;本科及以上45人;离退休人员30人。有员额检察官17人,辅助人员21人(法警4人、技术人员1人);司法行政人员6人、工勤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