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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持续七年、历经五次诉讼的
家庭房产纠纷
在西双版纳州检察院的积极推动下
不仅妥善处理了房产分割问题
更修复了濒临破裂的亲情
近日,两名当事人
为承办检察官送来了锦旗


西双版纳州检察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检察官进行了细致审查,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并依法开展调查核实工作。经审查发现,案涉不动产虽登记在刘某甲名下,但实际是利用家庭共同经营所得出资建盖,属于家庭共有财产。父亲去世后,遗产未进行分割,母亲及两兄弟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均未表示放弃继承,应视为接受继承,遗产属于各继承人共同共有。因此,法院判决案涉房产由母亲及两兄弟共有,并无不当之处。
然而,案件背后的问题远不止于此。母亲与兄弟之间历经七年五次诉讼,矛盾为何如此尖锐?带着这样的疑问,检察官决定实地走访。
走访过程中,检察官了解到,自刘父去世后,案涉各方就因房产争议冲突不断。期间,他们多次寻求司法所调解,甚至向派出所报警。由于房屋用于酒店经营,双方僵持不下导致酒店停业,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检察官注意到,除案涉2幢房屋外,登记在刘某乙名下的第3幢房屋,同样属于家庭共同财产。若检察机关仅以不支持监督申请结案,双方极有可能就第3幢房屋再次产生新的诉讼,矛盾将进一步激化,诉累也将不断加重,亲情也将彻底割裂。
同时,检察官还发现,双方矛盾其实是由家庭琐事逐步演化而来。刘母年迈,又因多年的家庭矛盾重病卧床;刘某甲小时候与父母分开生活,内心渴望亲情关爱,看到母亲重病,他很想尽尽孝道。由此可见,该案具备和解的基础。
在检察机关的不懈努力下,双方终于放下成见,坐下来心平气和地协商。最终,双方签订了《房屋产权调解协议》,将登记在刘氏兄弟名下的3幢房屋一并分割处理,对房屋产权、经营权、交接手续等问题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刘某甲也向检察机关撤回了监督申请,这场多年的家庭矛盾终于得到了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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