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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人民检察院对两起认罪认罚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宣布
时间:2020-09-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9月21日上午,芒市人民检察院在芒市镇大湾村委会对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多某某、杨某某公开送达不起诉决定书。

  
  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书现场
  
  为使办案效果达到最佳,承办检察官对案件进行了详实审查,全面了解多某某、杨某某非法占用基本农田挖塘养鱼、养虾的情况,并多次到现场查看被破坏的基本农田。

  
  多某某养鱼现场照片

   

   杨某某养虾现场照片

   经与芒市自然资源局、芒市公安局共同督促,多某某、杨某某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行为违法性,进一步了解了保护基本农田对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意义,并且自行恢复了被占用的基本农田。5月8日,在经过州自然资源局对现场的勘查验收,认定多某某、杨某某复垦的基本农田均已达到耕种条件。
   
   
  多某某恢复后种植水稻的现场照片
    
    

    杨某某恢复后种植水稻的现场照片

    
     经审查认为,多某某、杨某某均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二人在犯罪后自愿认罪认罚,并积极恢复了被占用的基本农田,消除了损害后果,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2020年9月18日,芒市人民检察院对多某某、杨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进行了公开听证,参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以及芒市自然资源局执法人员一致同意对多某某、杨某某作出认罪认罚不起诉决定。据此,芒市人民检察院于9月21日对多某某、杨某某作出认罪认罚不起诉决定,并进行了公开宣告。
      
      公开宣告当日,承办检察官借本次活动机会,积极向参会群众开展基本农田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普法宣传,增强村民法律意识,警示广大人民群众,要守护好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