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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人民检察院对一起相对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
时间:2021-04-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4月6日,芒市人民检察院对一件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拟作相对不起诉进行公开听证。会议由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板芸芸主持。

  
  听证中,案件承办检察官对案件基本情况、法律适用情况、认罪认罚情况及对案件拟作出的处理意见进行了详细说明。本案中,犯罪嫌疑人石某某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律规定,于2017年在农贸市场购买了一只鹦鹉饲养在其经营的店面中观赏,至2020年7月被芒市森林公安民警查获。经查,灰头鹦鹉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石某某的行为已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鉴于本案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查获野生动物已移交德宏州野生动物收容保护中心救治,石某某在案发后如实向公安机关说明了情况,并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较好,根据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相关法律规定,拟对石某某决定相对不起诉,遂召开听证会进行公开听证,充分听取意见。
  
  与会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在听取案件汇报后进行了讨论,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对犯罪嫌疑人石某某作相对不起诉的意见,同时提出希望检察机关加大以案释法开展法律宣传,加强群众参与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