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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能革命见实效!芒市首例新型毒品案被判刑
时间:2022-05-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自开展“效能革命”以来,芒市人民检察院从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入手,于近日向芒市人民法院就杨某某贩卖合成大麻素提起公诉,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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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某某为了非法牟利,自2021年7月份以来,向他人购买毒品合成大麻素(俗称“上头烟丝”“化学”)自己吸食并多次贩卖给他人吸食,后被抓获。杨某某到案后供述,其开始是因为好奇,才吸食合成大麻并进行贩卖,吸食合成大麻后有嗜睡的感觉。经查,杨某某向多人多次贩卖毒品合成大麻素,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四款之规定,情节严重。考虑到案发后,杨某某有自首情节,具有悔罪表现,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该院向芒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同时出具了《量刑建议书》。经过芒市人民法院审判,采纳了本院指控的犯罪事实和量刑建议,对杨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该案充分体现了芒市人民检察院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现实问题,以强有力的实际行动,确保了“效能革命”取得实效。
 
  杨某某贩卖新型毒品是芒市首例案件,检察官发现此类新型毒品容易在心智尚未成熟的青少年中流行吸食,对于新型毒品的宣传亟待加强。合成大麻素是一种新型毒品,是人工合成的化学物质,吸食后能产生强烈的兴奋感,出现头晕、呕吐、精神恍惚、致幻反应。过量吸食会出现休克,窒息,甚至猝死等。此类新型毒品以电子烟、烟丝等形式出现,青少年因为好奇,容易沾染吸食,将严重损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严厉打击此类毒品犯罪将是我们每个执法者的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