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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落实司法责任制贯穿一体
抓好“三个管理”全过程
◆必须在事前统筹用好强化理念引领、明晰工作导向、框定权力边界、防范风险隐患作为“三个管理”的有效载体和抓手,实现“赋权”与“控权”有机统一,从一开始就确保检察权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
◆必须坚持过程导向,在事中通过立体全面的监督视野、精准实时的跟进管理、内外监督的同向发力,切实把一体抓好“三个管理”贯穿于检察履职全过程各环节,以高质效管好每一个案件保障司法责任制落到实处。
◆要着眼落实司法责任制,坚持结果导向,通过事后开展系统审视、科学综合评价、强化结果运用,引导每一名检察人员躬身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
近期,最高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部署要求,与时俱进优化检察管理模式,鲜明提出“一取消三不再”、一体抓好“三个管理”。如何抓实抓好“三个管理”?笔者认为,要聚焦高质效检察履职,紧扣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主线,围绕检察履职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健全完善对检察监督办案各环节全方位的闭环管理和有效监督。
事前要突出“理念引领、明晰权责、风险防控”
事中要突出“全面管控、实时监控、协同监督”
事后要突出“系统审视、科学评价、结果运用”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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