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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检察院:以案为鉴——一场特殊的法治课堂
时间:2023-11-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芒市人民检察院邀请芒市江东中学的100余学生到芒市人民法院旁听濮某甲盗窃、濮某乙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一场“零距离”“沉浸式”法治课堂呈现在同学们面前。

为了同学们能更好地参与旁听,从真实案例中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从而杜绝违法犯罪行为。庭审开始前,检察官王燕给同学们介绍了基本案情和相关的法律规定,两名犯罪嫌疑人系兄弟俩,弟弟濮某甲多次盗窃废旧电缆线后哥哥邀约濮某乙一起销赃,哥哥濮某乙在弟弟濮某甲的邀约下多次参与销赃,并用自己的手机接收赃款,两人共同分赃,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等待他们的将是刑事处罚。两名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不仅侵犯了被害单位的财产利益,还侵犯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


庭审中,公诉机关依法、有力指控了犯罪,两名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均无异议,最后法院当庭宣判,濮某甲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濮某乙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通过两名犯罪嫌疑人的认罪伏法、真诚悔罪,使同学们能更加深刻地认识到犯罪的危害后果,使同学们能更加珍惜当前的学习机会、良好的生活环境、阳光灿烂的青春。这场特殊的法治课堂使同学们收获满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