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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夜深人静、大多数人沉浸在梦乡之时,却有这样一群特殊的身影在悄然活动。他们穿梭于小区停放的车辆之间,不撬门、不砸窗,而是碰运气,挨个尝试拉车门。一旦碰上忘记锁车的车辆,那就成为了他们开出的“盲盒”,车内大小财物被他们悉数收入囊中。
今年以来,阿荣旗检察院已办理7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作案方式多为夜间临时组团,随机拉车门行窃。这种看似简单、全凭运气的“拆盲盒”手段,却让他们屡屡得手,涉案财物数额不容小觑。
年仅十七岁的小李(化名)便是其中之一。由于心智尚未成熟,认知鉴别能力较弱,他结识了一群相似家庭情况与个人经历的朋友,在不良朋友圈中寻求情感认同,进而交叉感染,与他人组成小团伙实施违法犯罪。他们多次在半夜潜入居民小区,通过拉拽车门寻找未上锁车辆,成功窃取了不少财物。最终,检察机关经审查认定,小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并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未成年人
由于生活阅历匮乏、法律意识淡薄,未成年人极易受到社会不良风气的侵蚀。在面对纷繁复杂的诱惑时,一定要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摒弃贪图小利、不劳而获的错误思想,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财富观。日常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严格自律,避免因一时糊涂而误入违法犯罪的歧途。要明白,一旦触犯法律,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这不仅会给他人带来损失,更会严重影响自己的未来发展。
同时提醒广大车主
务必增强自身财物保护意识,停车后务必仔细检查,确保车门已锁好,不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一旦发现车内财物被盗,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详细准确地向警方提供相关线索,以便警方能更迅速地展开侦查,为及时追回损失创造有利条件。在日常生活中,时刻保持高度警惕,不要在车内放置贵重物品,从源头上降低财物被盗风险,切实保护好自己的财产安全。
法 条 链 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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