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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芒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聘用制人员招聘公告
时间:2020-11-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芒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书记员。 

一、岗位职责 

协助开展相关辅助性、事务性、保障性工作。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有法律工作经验者优先);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2岁以下(1988年11月29日至2002年12月1日期间出生);

5.掌握岗位必须的计算机运用能力;

6.认真细致,严谨踏实,具有一定文字综合和沟通协调能力;

7.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有不良诚信记录情形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6.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本人持毕业证或学历证明、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免冠彩照两张(小一寸),芒市人民检察院根据报名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2020年11月30日至2020年12月4日截止(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芒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304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技能测试和面试

1.资格审查结果将以电话通知形式于2020年12月9日前反馈报名人员,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

2.技能测试和面试。技能测试需掌握岗位必须的计算机运用能力,及格分为60分,成绩不及格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按技能测试成绩排名,以2:1的比例进入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分70分。面试分不及格的不得招聘,按技能测试成绩从高至低进行递补进入面试。

(三)体检和政审

根据成绩确定体检、政审人选。发函至芒市公安局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不得聘用,按成绩排名顺序进行递补政审人员。

(四)确定拟聘用人选

根据岗位需要,综合考虑面试和体检政审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张榜公示七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照聘用制人员聘用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聘用制人员不列入单位编制序列,没有单独执法资格,在芒市检察院党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工资由岗位工资2100元、用人单位承担五险1100元两部分组成,合计3200元。

四、注意事项 

1.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拟聘用人员须在通知的规定时间前,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无法提供的,取消录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报名的人员应当携带5天内新冠病毒核算检测阴性报告,在报名同时申领云南“健康码”,“健康码”正常且健康状况正常、测量体温正常的人员方可参加现场报名、技能测试、面试等各环节。

5.咨询电话:0692-2215665。

                          芒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