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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第一、第二党支部书记从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中央、省委组织部门明确的5个方面、市直机关工委“基层党建巩固年”各项部署、2017年述职指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以及党的建设的其他重要工作落实情况等四方面进行了述职,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下一步工作计划。各支部书记述职后,参会院党组领导和党员对各支部书记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点评,指出了存在问题并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
最后,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兼党总支书记潘朝春同志对各支部书记述职逐一进行了点评,指出了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突出党建重要地位,牢固树立党组织书记作为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观念,结合2019年开展的“感恩思进,崇德向善在机关”、“忠诚可靠、守纪作为”专项教育活动以及“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等活动,把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做到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落实;二是要创新观念,提高思想认识,充分发掘、发挥各岗位优秀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推优推先,在全院形成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三是“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为契机,抓好党建工作,丰富活动,提高党建活力,打造具有芒市检察特色的党建示范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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