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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公开
德宏州芒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时间:2020-02-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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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芒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德宏州芒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德宏州芒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附件2

 

德宏州芒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接受州人民检察院和市委的领导,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2.依照法律规定对由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审查起诉、支持公诉。

3.负责应由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4.负责应由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5.对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违反法律规定,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行为,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纠正。

6.负责应由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监狱、看守所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7.受理向市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8.行使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以及其他应当由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德宏州芒市人民检察院内设8个机构及2个派出机构,分别是: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政治部、办公室、派驻看守所检察室、派驻遮放检察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德宏州芒市人民检察院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以“落实、稳进、提升”为总基调,积极作为开拓进取,凝心聚力履职尽责,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全面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推进平安芒市、法制芒市和过硬检察队伍建设,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服务芒市高质量跨越发展更有作为。坚持打击和保护并重,为芒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检察服务。聚焦“三大攻坚战”持续发力,不断加大对危害转型升级犯罪的打击力度,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药、环境等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加强对国土、食药、环境等领域行政执法活动专项督查。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结合社会发展形势,办好每一个案件,做好每一起矛盾化解工作,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更高的期盼。

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更加优化。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积极适应认罪认罚从宽、速裁程序等制度带来的新要求,确保法律得到正确实施。全面查找履职不全面不均衡不充分问题,推进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及公益诉讼工作平衡发展。在市委领导、政府支持下,用好公益诉讼这一职能,严格把握诉前程序标准,寓办案于服务之中,通过公益诉讼办案服务政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积极传递公益诉讼“双赢多赢共赢”的新理念。

司法责任制检察改革更加深入。进一步强化内设机构改革后的职能融合、日常运转、办案组衔接等方面工作,从物理组合向化学融合深入转变。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理念,大力推进司法责任制各项改革制度在检察环节的落实,进一步加强对案件事实、证据的审核把关,严格规范办案流程,注重各种权利保障,准确适用法律,精心办好每一起案件。持续深化、巩固员额制改革,加强专业化办案组建设,提高检察官专业能力素养,加强对新类型案件、疑难复杂案件的研究,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更加严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加强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研讨融入日常工作,把党的政治建设抓得更实。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严字当头,整治司法不规范、不公正问题,整顿纪律作风,层层传导压力,把从严治检要求向每一名检察人员压实。大力推进高质量高标准业务培训,提升专业能力、弘扬专业精神、培养专业人才。

自觉接受监督更加积极主动。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向政协通报工作情况,拓宽接受代表委员监督的渠道。认真梳理、妥善办理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参与司法活动。自觉以公开促公正,不断升级完善12309检察服务中心,常态化“检察开放日”,持续运用多媒体发布办案信息、法律文书,公正与否,由百姓评价。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0人,其中:行政编制5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4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0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9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38.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38.59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56.64万元,减少19.81%,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会议、文件精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精打细算,因此本年度部门财务总收入较上年有所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 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38.5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22.6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5.98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22.61万元(本级财力1,022.61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56.64万元,减少19.81%,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会议、文件精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精打细算,因此本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有所减少。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38.5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22.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7.96万元,与上年的基本支出1,046.22万元对比减少238.26万元,减少22.7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行政人员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相应各项人员及公用支出较上年减少;项目支出214.65万元,与上年的项目支出217.51万元对比减少2.86万元,减少1.31%,主要原因是人民警察加班补贴专项经费较上年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638.3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118万元,主要用于办案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96.65万元,主要用于人民警察加班补贴专项经费支出、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支出和服装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7.04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1.7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7.13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2万元,主要用于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72.31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

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采购预算总额1.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德宏州芒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4.11万元,较上年减少0.14万元,减少0.5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无。

   (二)公务接待费

德宏州芒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73万元,较上年减少0.27万元,下降3.00%。减少原因:一是按照国家党政机关接待管理办法严格控制接待范围、接待标准、接待规格等;二是按照“三公”经费管理的要求确保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递减、厉行节约的原则。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德宏州人民检察院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38万元,较上年增加0.13万元,增加0.85%。增加的原因是我单位目前公车老旧较多,年限较久故障次数增多,故维修维护费相应增加。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规范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工作,完善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职业保障等制度,提高聘用制书记员管理科学化水平,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有效服务保障司法办案。根据聘用制书记员人数、等级、经费保障总额等因素合理确定本单位聘用制书记员薪酬标准,强化预算管理,严守财经纪律,管好用好聘用制书记员经费,并确保全面、足额、按时保障聘用制书记员权益。根据《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方法》、《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核定聘用制书记员数量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以规范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管理工作,确保项目规范、有序进行。具体通过发放聘用制书记员工资按时率100%,考核为称职的聘用制书记员比例不低于95%,发放聘用制书记员工资足额率100%,聘用制书记员对经费保障工作情况的满意率不低于95%

等指标进行考核。

(二)人民警察加班补贴专项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根据人办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执行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9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应当补休;不能补休的,应当给予补助。通过人民警察加班补贴足额发放率达100%,人民警察加班补贴按时发放率、案件息诉息访率、全体干警对法警年度工作满意度不低于95%等指标设定,进一步提高民警职业荣誉感、归属感,激发民警敬业爱岗积极性和奉献精神,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多劳多得原则,充分调动民警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民警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三)服装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按照全国统一颜色、统一款式、统一标志的要求,本着实事求是,勤俭节约的原则,紧紧围绕控制服装价格,保证服装质量,提高服装面料质量档次。根据服装的相关管理规定,做好统计上报完成基础数据采集。服装配备率、服装合身率100%,干警服装面料质量合格率不低于98%,库存积压率不高于5%;广泛吸收和采纳我院干警的意见,增加服装配备工作的透明度,扩大我院全体检察人员的知情权、参与权,提高服装管理水平,干警对服装的满意度达95%。保证人民检察院统一着装,维护国家的法治尊严,配备检察、法警制服,树立良好的执法队伍形象。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三公经费”支出: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支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省对下转移支付:省级财政安排下级财政部门无偿下拨的资金,一般为财力性转移支付,即保障下级政府运转和必要支出的转移支付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德宏州芒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2.30万元,与上年221.10万元对比减少98.80万元,减少44.69%,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年度下达的工会经费及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经济科目比上年有所减少。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委托业务费等经费以及其他日常运行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