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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2020年芒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1-02-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芒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127日在芒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芒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潘朝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芒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20年,芒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州人民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牢牢把握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锐意进取,真抓实干,推进四大检察[1]全面协调发展,队伍四化[2]建设提质加速,各项检察工作稳进、落实、提升。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顾大局,努力把两个维护体现到检察履职具体实践

以更高站位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市委的领导下,坚持自身防疫与依法履职两手抓,在依法战疫中守初心、担使命。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涉疫案件办案规范、指导意见、典型案例,准确把握法律政策,批准逮捕涉疫刑事犯罪2人、起诉3人;批准逮捕偷越国边境犯罪174人,起诉34人;办理涉野生动物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3]案件8件。落细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措施,迅速成立防控领导小组,制定防控方案,投入资金10万元采购防疫物资,发放到本单位各部门、社区和五岔路乡梁子街村群众;组织80余人次深入滨河社区、城北社区、遮放镇参与一线联防联控,1名入社区党员干部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先进个人

以更实举措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积极参与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起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44人。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三号检察建议[4],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12人,依法办理盛乾通案助业非吸案等重大案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涉案资产追缴、处置等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损失;结合办案到金融监管部门走访座谈,发出检察建议1。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协调资金20万余元、250余人次入户开展工作,向因案致贫返贫的3个受害家庭发放司法救助[5]10万元,盯住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支持农民工起诉5件,以法律扶贫助推精准扶贫。打好蓝天碧水净土司法保卫战,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32人,督促复垦被非法占用的基本农田504.95亩;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芒市清水行动落实芒市大河中河段河长责任,对巡河发现问题发出检察建议2份;积极开展贯彻德宏州《乡村清洁条例》公益诉讼工作,走访调查芒市9个乡镇17个乡村生活垃圾热解站的运行情况,以公开宣告送达方式,发出公益诉前检察建议[6]9份,督促问题乡镇积极采取措施整改乡村生活垃圾问题。

以更强攻势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准确适用法律,严格依法办案。认真落实两高两部指导意见及办理恶势力”“软暴力等四个办案指导意见,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法律原则,自开展专项斗争以来,10涉黑涉恶案件全部起诉,审结率、有罪判决率均为100%涉黑恶案件全部由检察长或副检察长担任主办检察官、参与办案组,带头办案出庭支持公诉。着力把关提质,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追捕追诉30人。着力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发现移送保护伞”“关系网线索33件,起诉保护伞案件3件,提出财产处置意见3份,提出财产刑量刑建议71人。针对黑恶犯罪背后行业乱象发出检察建议11份,推动建立长效常治机制。检察长被推荐嘉奖全省表现突出县处级干部。

二、全心全意为人民司法,努力使老百姓安居乐业更踏实

深化平安芒市建设。把平安作为极重要的民生紧紧抓在手上,多措并举保稳定,批捕各类刑事犯罪519人,起诉653人。坚持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首位,依法严惩分裂国家、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等犯罪,坚决惩治邪教组织犯罪。大力打击边境违法犯罪,起诉毒品、偷越国边境、走私等违法犯罪96。切实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坚持办案就是办别人的人生理念,综合考虑天理、国法、人情,换位思考,本着司法良知,努力践行三个效果[7]的办案标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真正、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8]从宽处理606人,对轻微犯罪不捕不诉33人。坚持宽容不纵容,秉持最大的司法善意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不捕不诉20人,对社会危害性大、性质恶劣的未成年人犯罪保持司法威慑,依法批捕29人,起诉16人。

办好便民实事。树立办信接访也是办民生的理念,认真落实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9]制度,受理来信16件,依法全部按时办理答复,没有一件泥牛入海。邀请律师参与化解信访案件,无涉检信访存留案件。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零距离,12309检察服务中心[10]品牌,线上线下一站式服务,办理信、访、网、电群众诉求31件。坚持应听尽听,举办公开听证会6场,让群众真切感受看得见的公正。坚持谁执法谁普法,从群众需求落实普法责任,重点围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公益诉讼、扫黑除恶知识等,开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主题法治宣传10余次。在胶林社区成立检察官工作室,每周安排值班检察官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与服务。

用心为民解忧。依法守护舌尖安全,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10人,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联席会,共同制定《食品药品四个最严工作方案》,联合开展四个最严[11]专项行动,对农贸市场、餐馆和中药店非法销售野生动物制品发出检察建议2份。加大弱势群体司法保障力度,惩治侵害老人、儿童、残疾人犯罪17人。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持续跟踪督促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12],起诉性侵、欺凌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7人,建立性侵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13]机制,建设一站式办案场所;成立星芒未检专业团队[14],关注留守儿童、涉毒家庭未成年人、艾滋孤儿等重点群体开展关爱救助活动;联合市文明办成立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检察长、副检察长全部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14场,用心帮助孩子系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三、做强做优法律监督主业,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检察权运行新机制逐步完善。根据上级检察院司法办案标准化体系要求,完善检察权运行新机制5项。司法理念从重打击轻保护向强化客观公正立场转变,既当犯罪追诉者,也当无辜保护者,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捕不诉216人。办案标尺从结案了事向案结事了转变,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协同法院、公安、司法行政部门,促成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与受害人和解,全年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86.5%精准量刑建议[15]提出率90.1%、采纳率96.3%。检察业绩评价从数量论英雄向质效定高低转变,对照-件比[16]评价体系,打紧每一个办案环节,退回补充侦查同比减少36.5%,案件质效持续向好。

四大检察发展不平衡状况持续好转。传统强项刑事检察向优迈进,打造秉鉴持衡专业团队[17],监督刑事立案、撤案9件,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5件,监督审判活动违法3件,提请抗诉1件;对不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的社区矫正人员,监督司法所书面警告39收监执行1人、人民法院撤销缓刑2人;起诉职务犯罪15人,其中原县处级4人。长期弱项民事行政检察稳中有进,受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11件,受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4件,积极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工作[18]公益诉讼检察势头不减,开展为期三年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19]立办公益诉讼案件28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0]案件5件;稳步拓展案件范围,办理未成年人、英雄烈士名誉保护、生物多样性领域公益诉讼7件;自编自导自演的保护水资源公益诉讼微电影《山水权益》,翻译成傣语、景颇语通过德宏电视台、德宏网等媒体向广大群众宣传,并被推荐参加中国水利报保护水资源、建设幸福河短视频评选活动,在全国162件作品中脱颖而出,获得二等奖。

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渐成常态。着眼于顺畅衔接、凝聚合力,与执法司法等机关、团体会签工作文件4份,召开联席会议7次。致力于解决执法司法遗留问题,开展诉讼跟踪监督活动,集中处置久拖不结、久办未果案件。立足于目标同向、责任共担,对不服法院、公安裁判、决定的上访申诉耐心释法说理,妥善处理22件。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办案中认真听取律师意见,共同维护司法公正。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全面梳理代表、委员审议报告、视察座谈提出的意见建议,在日常工作中整改落实;认真办理代表、委员提出的书面建议,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参与公开听证、案件公开审查45人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全部检察业务纳入监督范围,开展检察开放日3次,邀请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自觉接受舆论监督,深化检务公开和新闻宣传工作,发布办案信息72条、公开法律文书441份,公开率95.2%661篇检察好故事借助新媒体飞入寻常百姓家

四、深入实施过硬队伍建设工程,努力锻造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新时代云岭检察铁军

持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抓实意识形态责任,全体党员参加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邀请专家教授讲党史、新中国史、芒市史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等内容,党员集中学习交流40余场次。通过持续开展主题教育,全体检察人员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接受了一次全面补课,政治忠诚更纯粹,组织纪律更严明,先后向各级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18件次。党建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唱响初心守正义、忠诚护边安边疆检察党建品牌,把党建融入检察工作每个环节,培养了一批既是党组成员、员额检察官身份,又是支部书记、支委的检察业务骨干,学在前、干在前,叫响跟我上,带动全院担当作为、狠抓落实的氛围更加浓厚。院领导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办理案件523件,占案件总数32.8%

以对标先进为助力,进一步锤炼过硬本领。对标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文明单位,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意见》,大力推进基层建设年制定2361对标清单和目标台账。参与各类培训、业务竞赛、考察交流500余人次;加强经验总结和案例运用,认真评查不捕不诉案件,开展 检察微讲堂案例评析优秀法律文书评选、《民法典》学习等。1件检察建议被推荐参评全省优秀检察建议2名年轻公诉检察官在全州检察机关公诉人竞赛中获奖;综合业务部主任作为全州检察机关唯一代表参加全省业务竞赛,获案件管理业务能手业务分析技能第一名两项荣誉。

以查摆整改问题为抓手,进一步严明纪律作风。自觉接受州人民检察院巡察、扫黑除恶督导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回头看,梳理20个问题认真整改。严格执行中央三个规定[21],要求逢问必录,不让零报告架空好规定,做到全员覆盖、逐月报告,共记录报告有关事项2件。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自觉接受市纪委监委及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以文化涵养队伍,改建集院史陈列室、党建书屋、党员活动室等多功能为一体的党建综合楼,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开展廉政家访、生病慰问等活动20余次,于细微之处把厚爱做到干警心中。3个集体、9名个人受到州级以上表彰,20162020年连续两届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 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获德宏州三八红旗集体称号,被省妇联推荐参评全国三八红旗集体2015年被云南省委授予文明单位称号保持至今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各级机关、团体和社会各界为芒市检察工作发展倾注了大量心血。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常委会、市委政法委多次听取工作汇报,为我们把脉指向;市纪委监委完善与检察机关的配合制约机制,凝聚反腐败合力;市人民法院、公安局、司法局、自然资源局、林草局、环保局等各职能部门鼎力支持,协同配合解决问题;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更加关爱检察,主动建言献策,惠以真知灼见。在此,我代表芒市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理解把握新形势下芒市经济建设的新要求新情况有缺漏,影响服务保障的实效性;法律监督主业有弱项,扭转四大检察发展不平衡的局面仍要久久为功;队伍素质能力有短板,本领恐慌依然存在;廉政风险防控有隐患,内控机制亟待跟上。对这些问题,我们一定高度重视,全力加以解决。

新一年的主要任务

各位代表,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芒市人民检察院将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依靠市委和州人民检察院坚强领导,始终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职责使命,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把芒市建设成为沿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宜居宜业生态田园示范市、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示范市、绿色经济发展示范市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一是政治思想建设要得到新加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永恒课题和检察人员终身课题,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魂聚魄。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开展教育整顿,健全检察机关党组工作制度,规范检委会议事范围,更加自觉地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业务、队伍建设各个方面。

二是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要推出新举措。聚焦六稳六保,持续完善司法保障措施。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围绕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如履薄冰处理好每一个司法案件。强化民营经济司法保护,维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司法力度,更好回应民生诉求。完善监检衔接机制,积极稳妥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

三是做强做优法律监督主业要展现新作为。贯彻落实好《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更加注重以客观公正立场引领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坚持少捕慎诉司法检察政策,努力从根本上化解矛盾、促进和谐。有力、平稳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充分发挥诉前主导作用,进一步提高整体适用率。持续破解民事行政检察难题,强化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办案领域。

四是检察领域全面深化改革要谋求新突破。进一步健全三类人员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检察官员额进入和退出机制,加大检察官职业保障政策落实力度。优化分案机制,实现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建立刑罚执行与法律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加快推进派驻芒市看守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

五是队伍作风素质要实现新提升。完善检察官教检察官制度,深入开展实岗练兵。健全内控机制,严格制度执行,加快决策、执行、监督三位一体体系建设,确保有权不任性。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更加自觉接受纪律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确保检察权始终为人民谋幸福。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改革进取、担当实干,不断谱写芒市检察事业发展新篇章,努力为宜居宜业生态田园芒市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

1.《芒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注释

2.《芒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报告》

 

《芒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注释

 

1.四大检察: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新一届党组提出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目标。

2. “四化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

3.公益诉讼:人民检察院履行职责中发现污染环境、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适格主体或者适格主体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人民检察院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由于没有直接利害关系,没有也无法提起诉讼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4.“三号检察建议201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检察机关办理的金融违法犯罪案件中暴露出的违法行为危害金融安全、破坏社会稳定等方面问题,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为目标,向中央财经委发送三号检察建议,习近平总书记和王沪宁等中央领导对该检察建议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批示。

5.司法救助:司法机关对因受到犯罪行为侵害而又未能从被告人处获得执行或其他渠道得到充分赔偿的刑事被害人,给予一定司法救助金的制度。

6.诉前检察建议:检察机关在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或者行政公益诉讼之前,应当督促或者支持法律规定的机关或者有关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或者先行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纠正违法行政行为或者依法履行职责。

7. “三个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

8.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量刑建议,签署具结书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9. “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201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了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要求人民群众的每一封来信要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

10.“零距离,12309察服务中心”:12309检察服务中心是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对外的智能化检察为民综合服务网络平台,通过12309网站、12309检察服务热线(电话)、12309移动客户端(手机APP)和12309微信公众号四种渠道,向社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芒市人民检察院注重业务、党建高度融合,在第一党支部推出零距离,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党建品牌,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打通检察服务的最后一公里,与人民群众零距离、无障碍。

11. “四个最严2019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必须深化改革创新,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12.“一号检察建议2019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加强校园安全建设,预防教职工性侵未成年学生、幼儿园儿童违法犯罪,向教育部发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高检建20181号),简称一号检察建议

13.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由芒市人民检察院、芒市公安局、芒市人民医院联合主办。该中心坐落于芒市人民医院内,分为询问区、心理疏导区、检查取证区等区域。通过多个功能区域的综合使用,司法机关能够在同一场所一次性完成案件询问、证据提取、医疗检查、心理疏导、司法救助、预防教育等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反复、不当询问给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属带来的次生伤害,实现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精准有力指控,有效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

14. “星芒未检专业团队: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后,芒市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案团队并入第二检察部,为深度融合检察党建与检察业务工作,以第二党支部为依托,打造星芒党建品牌,寓意是: 星芒寓意天亮前最明亮的启明星,它象征希望、光明和勇气,拥有无限可能。未检工作正如星芒一样,锋利与温柔并存,锋利之处面向所有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让他们无处躲藏;温柔之处面向涉罪未成年人、被害未成年人,用爱带领他们破除迷障,走出黑暗,重回社会。

15.精准量刑建议:2018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第176条第2款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第201条规定,人民法院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的量刑建议。这就从立法上为检察机关提出量刑建议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也对量刑建议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应当朝着精准化、规范化、智能化的目标努力。

16.“-件比当事人一案,经过办案机关若干程序环节,就被统计为若干案件,而对当事人来说还是他的一个案子案子经历司法程序越多、统计的案件越多,司法资源耗费越多,当事人讼累也越重。最佳-件比1:1,当事人一个案子,进入检察程序后一次性优质办结,司法资源投入最少,当事人感受最好。最高人民检察院创立这一评价标准意在督导检察官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司法能力,努力把工作做到极致,避免不应有的程序空转。

17.“秉鉴持衡刑事检察专业团队:芒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是专门办理刑事案件的内设机构,为深度融合检察党建与检察业务工作,以这两个部门所在的第二支部为依托,打造秉鉴持衡党建品牌,寓意是:秉承宪法行监督,遵循律法护正义;立检皆为公,执法应为民,扶善安良持真理;定罪实为据,量刑法是绳,捕诉合一擅荡涤。

18.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工作:行政争议,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与行政相对人及利害关系人之间产生的争议。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是指通过不同手段使行政争议得到彻底、有效、妥善解决。从检察机关履行行政检察监督职能的角度看,所谓实质性化解,从实体上主要体现为通过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和促成和解、公开听证、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方式,使行政实体法律关系得到实质性的处理;程序上主要体现为检察机关提出监督纠正意见、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或者终结审查后,当事人不再申请启动新的法律程序。

19.“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自20207月至20236月,紧紧围绕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为期三年的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

20.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之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有损害公共利益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21. “三个规定2015年,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先后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即三个规定),要求对于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司法、内部人员过问案件,以及与当事人、律师等不当接触交往行为,司法人员都要主动记录报告,并进行通报和责任追究。


芒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报告

 

2020年,我院在芒市委和州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下,坚持以党委工作大局为中心,以回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和一盘棋推进公益诉讼为主线,以贯彻双赢多赢共赢、诉前程序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持续跟进监督理念为重点,积极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努力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全年共立办公益诉讼案件28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22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件,督促恢复基本农田504.95亩,督促追回人防工程建设费1028.7万元,追缴环境损害赔偿金10.5万元。

一、服务疫情防控大局,积极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工作

我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积极服务市委工作大局,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不断加大野生动物公益诉讼保护工作力度。一是梳理近三年来办理的野生动物制品相关刑事案件,针对农贸市场、餐馆和中药店非法销售野生动物制品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件,督促行政机关加大市场野生动物制品销售监督管理力度,切实履行野生动物保护职责,维护食品药品安全。立办野生动物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件,并将惩罚性赔偿积极运用于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中,共追回野生动物保护赔偿金10.5万元。二是加大本地特有物种红瘰疣螈保护。红瘰疣螈俗称蛤蚧又叫娃娃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仅见于云南西南部,也仅在德宏本地群众中认为其有药效作用,导致缺乏保护意识,滥捕杀并食用。我院及时梳理涉及破坏红瘰疣螈的刑事案件3件,针对红瘰疣螈保护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社会综合治理检察建议2件,建议行政机关加大对红瘰疣螈等本地特有野生动物的保护宣传,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

二、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认真开展芒市大河流域水土污染防治公益诉讼工作

积极开展芒市大河流域水土污染防治公益诉讼工作,努力让宜居宜业生态田园芒市的天更蓝,山更青,水更绿。一是与市住建局制定了《关于加强协作推进公益诉讼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国有资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完善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检察衔接机制。认真落实河湖长责任制,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芒市清水行动等专项行动,以芒市中河为中心,定期开展巡查,针对芒市中河河道采砂和芒别水库管理不规范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件,督促责任单位履行河道及水库环境管理职能,加强河道和水库生态环境保护。二是持续跟进基本农田保护公益诉讼案件。芒市大河流域非法占用基本农田挖塘养鱼问题较为突出,不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危害了国家粮食安全,同时渔业养殖的废水未经处理便直排河道,造成农业面源污染。2018年以来,我院积极办理破坏基本农田公益诉讼案件,先后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案件48人,涉及非法占用基本农田247.1亩,依法诉请人民法院裁判赔偿非法占用基本农田损害赔偿金150.078万元。判决后,我院持续跟进监督,现已对被占用的239亩基本农田进行了复垦,并经芒市自然资源局验收合格,剩余的正在复垦中。同时,我院与芒市自然资源局、芒市公安局逐步建立了联系机制,形成了执法合力,充分运用行政执法、刑事检察以及公益诉讼检察等手段,依法对涉嫌犯罪但主动恢复被占用基本农田的作出认罪认罚不起诉9人,督促违法行为人主动恢复被占用基本农田283.95亩,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三、聚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同频共振推进公益诉讼深入开展

两会期间, 我院认真梳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积极分析研判,并制定公益诉讼工作年度计划,让公益诉讼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焦点同频共振。一是积极开展贯彻《德宏州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公益诉讼工作,守护乡村生态环境。2020年芒市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了关于乡村生活垃圾处理不规范的意见建议较多,2020年也是《条例》正式施行的第一年,我院紧紧抓住乡村清洁这一热点问题积极开展了《条例》贯彻公益诉讼工作,对芒市9个乡镇的17个乡村生活垃圾热解站的运行情况走访调查,针对存在问题以公开宣告送达方式,发出公益诉前检察建议9份,宣告现场还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特约检察员到场监督,积极回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有效维护了人大监督与政协监督的权威。二是有序开展僵尸矿山生态修复公益诉讼工作。针对人大代表提出僵尸矿山生态环境修复问题,我院调取16僵尸矿山相关材料分析研判,并实地调查了解,后针对芒市风平镇弄坎建云页岩砖厂土地复垦问题依法发出公益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及时进行土地复垦。收到回复后对责任单位整改情况跟进调查,发现责任单位虽已督促砖厂进行复垦,拆除了厂房,平整了场地,但由于管理不到位,复垦复绿效果不明显,后我院继续督促进行二次复垦复绿,督促责任单位监督二次复垦复绿成效,若还是通不过验收,将直接使用该企业缴纳的14.36万元保证金进行复垦复绿。

四、牢固树立全院一盘棋思维,凝聚合力推进公益诉讼外领域拓展

牢固树立全院一盘棋思维,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不断凝聚公益诉讼合力,将破坏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交由公益诉讼办案团队集中办理,起诉32人。在我州首创未成年人检察与公益诉讼联合办案模式,积极拓展未成年人公益保护领域案件。如在办理某中学学生聚众斗殴案件中,发现校园周边烟草零售未严格执行《德宏州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市场上销售烟草制品商户未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等问题后,采用公开宣告的方式向责任单位发出公益诉前检察建议3份。宣告现场,到场监督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特约检察员给予充分肯定。检察建议发出后,行政单位积极整改,先后对92所学校、103家烟草零售店开展专项检查,粘贴宣传警示标语150份,查处校园周边各类违法经营卷烟197456包。

五、持续加大公益诉讼宣传工作,不断营造公益诉讼良好的氛围

始终坚持不断加强公益诉讼宣传工作力度,积极利用两微一端及时梳理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情况,用群众身边的案件广泛开展公益诉讼宣传,获得群众更多关注与支持。根据我院办理案件改编,自导自演的公益诉讼微电影《山水权益》,在我院微信公众号点击量达到近3000次,并译制为傣语、景颇语在各媒体广泛播出。202011月,该微电影被中国水利报列入保护水资源、建设幸福河优秀短视频评选活动评选,在162件作品中脱颖而出获得二等奖。

新时代新征程,芒市人民检察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始终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牢固树立公益诉讼新理念,切实做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更多的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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