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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2017年芒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3-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芒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1月17日在芒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次会议上

芒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潘朝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芒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我院在市委和州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政府的支持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芒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 服务大局,检察力量护航芒市经济建设新征程

砥砺前行在决胜全面小康的新征程上,讲大局、顾大局、谋大局是聚合力的基础。我们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主动作为,勇于实践,敢于担当,围绕芒市重大经济发展战略实施、生态田园城市建设、平安芒市建设扎实开展检察工作。

维护我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把服务大局落实到司法办案中,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4人,起诉23人;严厉打击侵犯公私财物犯罪,批准逮捕124人,起诉170人。如抽调检察骨干依法办理了大货车驾驶员骗取高速公路过路费系列诈骗案件,起诉51件53人,一审法院全部作出有罪判决。全面落实《德宏州检察机关保障和服务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实施意见》,与非公企业召开座谈会,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和法律服务,帮助企业防控犯罪风险和经营风险。 

保障推进健康芒市建设。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诉讼监督等检察职能,保护芒市“青山绿水”和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开展了“维护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查阅行政卷宗136件,建议行政单位将应当立案而未立案件移送公安机关3件。提前介入在轩岗乡查获的一起假冒日用品注册商标案,引导侦查机关依法取证,快速打击犯罪。积极参加国家卫计委等11个部委联合发起的“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凡是暴力伤医案件,检察机关一律列为重大敏感案件,一旦发生及时启动快速反应机制,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织密法网。

守护人民平安保障国家安全。守护国家安全,保障公共安全,检察机关重任在肩。我们紧紧抓住影响国家安全和芒市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积极推进平安芒市建设。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380人,起诉421人。其中,起诉偷越国边境犯罪10人;毒品犯72人;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41人;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170人。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落实专人办理、社会调查、亲情会见、犯罪记录封存等办案机制,对28名涉嫌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决定附条件不起诉。如在办理排某某等15人抢劫案件中,组织团委、教育、妇联等部门召开听证会,对其中7名涉罪轻微的未成年人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开展“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主题法治进校园活动,到24个中小学校开展法制宣讲30场次。在芒市后谷咖啡公司建立“涉罪未成年人关护基地”,引入社会力量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就业机会,让他们通过劳动改过自新。

二、 保障民生,交出一份有分量的检察答卷

司法为民没有休止符,人民检察始终为人民。我们把群众的满意永远作为检察工作的动力,把群众的意见永远作为衡量检察工作的一把标尺,采取各种措施,实实在在帮群众解难题、为群众增福祉、让群众享公平。

全力以赴参与脱贫攻坚战。打赢脱贫攻坚战,需要凝聚全社会的力量广泛参与,检察机关义不容辞。我们扎实开展了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查办涉农领域职务犯罪7人。与扶贫部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通报机制,对江东乡高埂田村阿昌族整族帮扶、中国三峡集团对芒市景颇族整族帮扶等重大扶贫项目开展专项预防,走访了遮放河边寨、西山芒东村、三台山邦外村等50余户农户,发放《预防精准扶贫职务犯罪告知书》、《扶贫监督卡》100余份,保障扶贫政策和资金真正惠及贫困群众。压实挂钩单位帮扶责任,2名干部全脱产驻村工作,全院64名干部帮扶五岔路乡梁子街村贫困群众58246人,再投入资金20余万元实施精准帮扶。

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我们大力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一呼一吸间感受到检察为民的温度。依法起诉非法占用农用地、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34人,如快速批准逮捕了严重破坏勐嘠龙海子农用地的犯罪嫌疑人,对破坏芒市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决不手软。开展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重点监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污染空气、水体等方面的犯罪。对芒市天龙屠宰厂非法排放污水给周边居民造成严重污染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立即进行了整改,被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诉前督促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典型案例”。积极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对芒市下东村47亩公益林被毁代表国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法院当庭作出了行政机关未全面履行监管职责的行为违法,要求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后行政机关积极作为,督促企业对被毁林地进行了有效恢复。此案被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资源保护领域典型案例”。

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我们积极运用四级检察院联通的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推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导入有序轨道,共接访50人次,接访工作从单向宣告公开向双向互动公开转变。投入15万元建设了集案件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信访接待功能为一体的一站式检务服务大厅,减轻了群众奔波劳累之苦,减少群众诉累。实行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制度,办结刑事申诉案件7件,案件息诉率100%。对生活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为6名贫困被害人发放救助金9.8万元,让他们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三、 强化监督,筑牢社会公平正义防线

法律监督任重道远,维护公平正义永无止境,面对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我们不忘初心、砥砺前行,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出现在老百姓身边。

强化侦查监督。对侦查活动进行监督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内容。我们严把审查逮捕质量关,确保了批准逮捕案件100%移送起诉、100%判决有罪。加大对侦查机关有案不立、有罪不究、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的监督力度,监督侦查机关立案9件,撤案1件,纠正漏捕漏诉16人。坚决纠正滥用强制措施、违法取证等侦查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8件。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7件。以抗诉为重点加强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3件。

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刑罚执行是刑事诉讼的最后阶段,确保刑罚得到公正有效执行是让人民群众从每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我们紧紧围绕刑罚执行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加强对刑罚变更执行、刑罚交付执行、社区矫正以及刑罚执行等法律监督,纠正执行不当6件,清理出被撤销缓刑或暂予监外执行后未及时收监人员2人,向相关部门发出了督促执行的检察建议。清查社区服刑人员356人,纠正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脱管15人。对不符合羁押条件的罪犯提出检察建议25件,侦查机关变更强制措施20人。派驻芒市看守所检察室连续第二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也关乎公平正义的实现。我们受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8件,发出检察建议5件,对14件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做好释法说理、服判息诉工作。深入开展“基层民行检察工作推进年”、虚假诉讼监督等活动,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民生诉求。

四、 依法反腐,用群众看得见的成效诠释责任担当

我们坚持依法反腐、用法防腐,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成效,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诠释检察机关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牢记使命、敢于作为的责任担当。

依法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把性质和危害严重的贪污贿赂犯罪作为办案重点,着力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腐败案件以及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方面的职务犯罪案件。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9件11人,其中查办贪污挪用公款20万元以上4件,科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28万余元。其中,围绕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紧紧盯住征地拆迁、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三农补贴、扶贫开发等重点,查办危害民生民利腐败案件5件。

坚决惩处渎职侵权犯罪。老百姓痛恨贪污贿赂犯罪,对不落腰包的渎职侵权犯罪同样不满。我们紧扣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办渎职侵权犯罪,用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立案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6件6人。如查办了民政部门2名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导致国家对特殊人群补贴损失案件,查办了林业部门3名工作人员在办理国家退耕还林工作中玩忽职守案。

持续抓好职务犯罪预防。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既要堵塞蝼蚁的洞穴,又要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我们积极履行预防宣传、预防调查、犯罪分析、制度建设等六项职责,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努力从源头上发现贪腐背后的“黑洞”并给予积极治理。结合办案创作廉政短片、公益广告、微视频等,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99次;实行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深入分析系统性、行业性、区域性职务犯罪的特点和原因,提出防治对策检察建议7件。推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纳入信用体系建设和相关行业市场准入制度,查询711件次。

五、 司法改革,让人民群众有了更多获得感

在推进改革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等决策部署在检察机关落地生根,改革措施扎实有效,步伐坚定有力。

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司法责任制,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础性、制度性措施,也是一块难啃的硬骨头。我们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制定了检察官权力清单,建立检察官业绩考评、员额退出等系列配套制度,使办案检察官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进入员额的22名检察官,全部配置到司法一线办理各类案件1217件,领导带头办案113件。经过司法责任制改革,大批业务骨干回归办案工作,85%以上的人力资源配置到办案一线。对内设机构进行整合,经省编委批准,17个机构整合为10个,通过简化管理模式全面提速效率、提高质量。

稳步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要求,全力配合做好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严格按照市委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确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集中力量支持配合做好职能划转和机构人员转隶工作。检察机关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查办渎职侵权犯罪、预防职务犯罪三项职能已停止,第一批转隶的同志已准备就序,原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已全部结案,相关案件线索和档案材料已移交。在转隶的关键时刻,我们提高站位、服从大局,真正做到把好传统、好经验、好作风融合在一起,传承下去,做到编合、心合、力合。

强化检察权的监督制约。努力让检察官做到“以至公无私之心,行正大光明之事”,把检察权关进制度的笼子,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进人民心田,让老百姓看到实实在在的改革成效。认真落实深化检务公开改革,利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及时公开司法依据、程序和结果328件;全面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微信平台,主动推送案件进展情况35件;全面运行电子卷宗系统,方便律师查询和复制。 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认真落实《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方案》,由司法行政机关独立选任人民监督员,保障人民监督员独立监督评议案件6件。

六、规范司法,确保检察权始终依法正确行使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我们持续深入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确保检察权始终在法治轨道内规范正确行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司法个案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开展专项整治。持续开展“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司法作风简单粗暴、执行办案规范和纪律规定不严格、不依法听取当事人和律师意见、违法采取强制措施、违规处置涉案财物、利用检察权获取个人好处、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对涉嫌违纪违法的,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通过案件评查纠正办案不规范问题16个,退还违规处置涉案财物6.4万元,

健全规范体系。我们积极探索和努力,进一步明确办案流程和标准,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确保案件处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运行集办案、管理、监督、统计、评查等功能于一体的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办案流程、重要环节实行节点控制,共流转案件3888件,实现全程、统一、实时、动态管理和监督,通过办案系统纠正办案不规范问题20个。认真执行《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关于建立健全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联动处置机制的通知》,保障律师依法履行执业权利102次。

监督促规范打铁还需自身硬,监督者更应接受监督。我们牢记“检察院”前面的“人民”二字,坚持把检察权置于人民监督之下。把“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内化为检察机关的自觉行动,向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主席会议专题报告了年度检察工作、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和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情况。在联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方面不断探索创新,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公诉人出庭,参加案件评查、案件公开审查等;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微信群,运用新媒体全方位通报检察工作87条。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我们注重推进阳光检务,开展了新闻发布会、“检察开放日”“检察长接待日”等活动。

七、狠抓党建,与检察中心工作同频共振

不忘初心永远跟党走。我们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坚持把党的建设作为灵魂工程来抓,把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深度融入各项检察工作,努力建设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过硬检察队伍。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官,检察机关的人民属性,决定了每一项检察工作的开展,都关联着人民的利益。走在为人民服务的大道上,怎样才能不偏不倚勇往直前,我们的回答是,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政治方向正确,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履职尽责、奋发有为。我们坚决服从市委政府领导,切实落实市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主动向市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工作12次。党组中心组、党支部15次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十九大、市委全会精神等。组织全院党员到腾冲国殇墓园、畹町南洋华侨机工纪念馆接受党性教育,检察长以“谈信仰”为主题,给全院干警讲党课。推动全体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理想信念。

不断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检察机关如何传承我们党不忘初心的历史血脉,答案就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不断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我们一手抓党组班子建设,坚持党组和检委会议事规则、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报告工作等制度,检察机关党的领导力和凝聚力明显强化;一手抓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持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 “向廖俊波同志学习,做合格党员”、“云南最美检察人物” 等学习教育实践活动,制定《芒市检察院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关于加强芒市检察院党建工作的意见》等,党建工作不断规范,队伍政治素质和党性修养明显增强。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党组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咬耳扯袖抓早抓小提醒教育16人次,全年没有干警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以党建带队建。把党建工作融入贯穿到检察中心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领域,特别是在司法办案等重大任务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办理大要案,成立专案组的同时,我们同步成立临时党支部、临时党小组,加强对办案工作的领导,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我们还积极创新工作方法,把党建与检察中心工作“同频共振”,采取“五同步”措施:党建任务和业务任务同步部署、党建制度和业务制度同步完善、党建知识和业务知识同步学习、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步点评、党建绩效和业务绩效同步考核,使党建工作更接地气、更有生气,业务工作更有方向、更有动力,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成为常态,实“党建围绕业务转,业务支持党建强”。全院160余人次参加了各级党务、业务培训投入50余万元组织全院干警到浙江大学、云南大学培训十九大精神和检察业务

2017年的芒市检察工作取得新进步单位获得各类表彰8项,继续保持“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省级文明单位”称号,被州委、州政府表彰为“六五”普法先进单位;18名个人受表彰,其中1人获全国检察机关“优秀侦查员”称号。这些成绩来自于市委坚强领导、各级各部门关心帮助、代表委员的理解支持,我代表芒市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但存在的问题和短板让我们不敢懈怠:一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相比还有差距。二是检察工作服务大局和市委中心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还不够准不够多。三是全面落实司法体制改革任务仍然艰巨。四是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和队伍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以解决。

今年工作主要安排

一、找准检察服务我市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等,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创新检察环节服务保障重大战略部署的思路和措施,严肃惩治危害脱贫攻坚、生态保护的各类犯罪,突出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

二、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芒市平安。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和宗教极端活动。依法打击毒品、严重暴力等犯罪,认真研究检察环节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具体措施,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推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芒市。

三、切实保障民生民利。依法严惩教育、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医疗卫生等领域犯罪,强化对妇女儿童、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强化公民诉讼权利保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更加扎实有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进一步聚焦监督主业,全面加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控告申诉、刑事执行等检察监督工作,强化权利保障、权力监督、公共利益司法保护,推动解决行政执法、司法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五、努力推动检察监督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检察职业保障、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公益诉讼等重大改革。建立完善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衔接机制,确保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移送、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工作与监察委调查工作有效衔接。

六、全面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坚持把政治建检摆在队伍建设首位,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持续正风肃纪,以铁的纪律打造铁的队伍。创新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机制,增强检察队伍司法办案本领。

各位代表,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更要有新作为。芒市人民检察院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中共芒市委和州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牢记使命、忠诚履职、锐意进取,努力把检察工作提升到一个新水平,为芒市经济社会发展、民族团结进步、边疆和谐稳定不懈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