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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芒市检察为什么这么做?
时间:2020-04-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芒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庄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作出不起诉决定。

   
  2016年12月,庄某某未经有权机关批准,擅自租用村民基本农田挖塘养鱼及建盖鱼塘附属设施,致使大量基本农田耕作层遭受严重破坏、耕地耕作功能丧失。芒市开展“铁腕清源”专项行动后,芒市人民检察院与相关行政部门加大了对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的打击力度和法律宣传,庄某某意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遂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积极与自然资源部门沟通复垦事项,主动进行复垦,后经相关部门鉴定,庄某某非法占用的基本农田已达到耕作条件,芒市人民检察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决定。
   
   
  基本农田保护,事关国家粮食安全。近年来,芒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刑事公诉、公益诉讼等职能,积极守护基本农田红线,办理了系列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刑事案件及公益诉讼案件,取得了一定成效,非法占用基本农田挖塘养鱼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在此,芒市人民检察院呼吁,保护基本农田,人人有责,一旦触犯法律红线,得到的将是法律的严惩。法不容情,但法律也有温度,对于积极认罪悔罪表现者,将依法从轻从宽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