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日前下发《关于表彰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决定》,对1444个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1538名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505个全国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予以表彰。检察系统的芒市人民检察院等57个单位获评“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祝贺
芒市人民检察院
芒市人民检察院立足边疆边境少数民族区域自治等州情市情,全面落实 “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以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办案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同时,积极探索多元化普法机制,让边疆各族人民群众切实感受法治正能量。2016年、2020年连续两届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2020年被全国妇联评为“全国三八红旗集体”,2019年团支部获“云南省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连续多年保持“云南省文明单位”称号,全院干警连续20年没有违法违纪,坚守住了执法普法者更要带头守法的底线。通过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执法普法齐抓共管;围绕司法办案,促进执法普法协同推进;打造法治宣传精品,推动司法普法纵深融合;坚持多措并举,助推普法宣传高效推开等方式让执法普法一体化,让执法更温情,普法更精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