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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检察院:严格落实“河长制” 筑牢防污“安全堤”
时间:2023-08-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8月17日,接到群众反映,芒市人民检察院负责的芒市中河可能存在河水水质被污染的情况。当天下午3点,芒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根富带队到芒市中河开展巡查。

检查组一行根据线索反映的情况沿河巡查,由龙陵县象达镇方向行至马家田附近发现一垃圾堆放场。经现场查看,垃圾堆放场现在仍堆放大量垃圾。因公路向内形成斜坡,大量降雨后,导致污水顺着斜坡向下流向坝竹河,并在干沟田处汇入中河,造成河流水质面临被污染的风险。因近期降雨河水流量较大,中河水质未见明显污染情况。

目前,芒市人民检察院已向象达镇反映,在该垃圾处理项目投产之前,不再将垃圾转运至该堆场,并加强堆场防污的管控,以防止连续降雨导致污染物持续排入河流,造成环境污染。同时,与芒市镇政府共同向河长办上级汇报,积极推动协调处理该事,并发挥好“河长制+检察长”工作职能,将该线索移送至对口部门,共同监督、化解污染风险,进一步筑牢防污“安全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