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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连文,男,汉族,1984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2009年12月进入芒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现任芒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派驻看守所检察室主任。在检察院的多个岗位,始终兢兢业业,踏实工作。
2012年被派驻到芒市人民检察院挂钩帮扶点——西山乡崩强村委会指导工作。在这一年中,杨连文同志在单位的支持下,积极深入群众,加强宣传教育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提高了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帮助挂钩村委会完善了村规民约,制定了科学规划,积极争取项目资金,解决了基础设施建设问题,赢得了领导和群众们的信任,被德宏州委、州政府评为“新农村建设工作优秀指导员”。
在任派驻看守所检察室主任期间,按照高检院一级规范化检察室标准,规范工作、成绩突出,与检察室干警努力打造全国一流的规范化检察室。2014年和2017年连续两届获检察机关 “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荣誉称号。杨连文同志因此获得荣立“三等功”。
2018年3月,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作为员额检察官,杨连文同志服从安排,负责第三检察部工作,并承担涉及环境资源的刑事案件的办理。积极研究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带领部门干警积极摸排公益诉讼线索,探索非法占用基本农田挖塘养鱼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累计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21件,涉及非法占用基本农田、非法毁林采矿、非法排污以及水源地保护等领域,共计挽回经济损失180万余元。
杨连文同志同时兼任基层党组织的职务,抓党建工作也是一名好手,按照市委开展基层党建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完成了院总支及下属第一支部、第二支部和老干支部2018年基层党建规范化达标。他无论在哪一个工作岗位上都不计得失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在生活中,他乐于助人,尽其所能提供帮助,得到同事的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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