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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大爱守护祖国边疆未来的花朵——记女检察官 余娟
时间:2021-03-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余娟,女,1987年5月生,现任芒市人民检察院三级检察官,专职办理犯罪嫌疑人及被害人系未成年人的案件。2018年到未检部门工作,她不是在翻阅案卷、复核证据,就是在提讯、开庭的路上;她不是在办公桌前策划方案,就是在讲台上开展法治宣传。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到场、法律援助、亲情会见、犯罪记录封存等特殊制度将她的工作时间一一填满;还有亲职教育、司法救助......工作内容在不停的切换,身份也在不停地转换,可以是严肃的检察官、也可以是和蔼的大姐姐,还可以是循循善诱老师,这一切只为更好的帮助涉案未成年人、更好的传递未检的温度。

  
  余娟(法治进校园)
  关爱之心 守护成长
  检察官在办理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可能只要弄清犯罪事实,未检检察官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则要在弄清犯罪事实的基础上,重点关注人的问题,要运用社会调查、心理测评等专业方法,根据涉案未成年人的年龄、背景、需求等,制订不同的帮教措施,达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的目的。因此,未检工作量大、周期长,成效显现慢。余娟同志始终都心怀大爱、坚守初心。2018年以来,余娟同志办理各类审查起诉、审查逮捕涉未成年人案件164件375人,跟踪帮教未成年人30人,帮助返校8人,推荐就业10人。被帮教对象有的到职中学习技能、有的通过培训找到稳定工作。
  “未检检察官就像天上的星星,在努力照亮着未成年人前行的路。”她始终坚信给失足孩子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挽救一个孩子的同时,可能会挽救好几个家庭。
    
  用心呵护、落实特殊保护
  每一件司法救助的背后,都有一个悲伤的故事,余娟同志始终坚持不就案办案,希望能通过努力让更多被害人感受到司法温暖,让他们知道这个世界还有爱,还有希望。
  在办案中,余娟同志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同时充分保障未成年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诉讼权利。对于家庭贫困没钱就医治疗的,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对于弥补心灵的创伤的,聘请专业心理咨询师,通过心理疏导、心理测评、沙盘游戏等对受害未成年人开展心理救助。
  同时,余娟同志在在院党组的帮助、支持下,积极探索推动全社会形成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合力。2019年结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高检建〔2018〕1号),向教育部门提出加强对校园预防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2019年开展未成年人禁售烟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针对“校园禁烟圈”向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芒市教育体育局、芒市烟草专卖局发出公益诉讼前检察建议。有力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的做法,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以爱之名、润物细无声
  在日常办案中,余娟同志意识到,只有让更多懵懂少年明晰法律,才能让他们不触犯法律底线;只有教会更多孩子懂得自我保护,才能帮他们有效避免侵害。为此,她经常深入到全市中小学校开展以普法宣传、预防性侵、禁毒、校园欺凌等为主题的法治课。利用微电影、微信公众号、未成年人保护平台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活动。课堂上,看到同学们认真听课的表情,她倍感欣慰。她坚信“治已病,不如防未病”,预防一起犯罪远比惩治百起犯罪更有意义。她常说:“如果通过我不懈的普法,能多让一个孩子避免犯罪、能多让一个孩子免遭侵犯,那么,我将继续坚持,责无旁贷。”
  
  未检的工作正如星芒一样,它可以很锋利也可以很温柔,锋利之处面向所有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让他们无处躲藏;温柔之处面向涉罪未成年人、被害未成年人,用爱化成为星芒,带领他们破除迷障,走出黑暗,重回社会。余娟同志用热血和爱守护青春成长,用忠诚践行着自己的誓言,用行动守护正义与公平。
   
  近日,余娟同志被芒市妇联誉为了“边疆花木兰”,让我们从她的优秀事迹中汲取力量,不断学习她的工作信念和优秀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