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刑事被害人刘某因蔡某故意伤害致其轻伤一级,犯罪嫌疑人蔡某是建档立卡户,又是癫痫性精神病人,不能对刘某进行任何赔偿,刘某家里支付的医疗费用都是和亲戚朋友借来的,父亲患有癌症,母亲患有糖尿病和癫痫病,刘某不能参加劳作,家庭生活十分贫困,8月4日,刑事被害人刘某向芒市人民检察院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
为了及时办理案件,芒市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在了解案件后,多次走访救助申请人家庭了解情况,及时将调查情况报送政法委,极大缩短了市委政法委调查审批的时间。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要求,以及《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监督员监督的规定》等有关规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让更多的人了解和支持检察工作,彰显检察机关的人文关怀和司法温情,芒市人民检察院于11月18日举行公开发放救助金活动,为刘某发放救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