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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日,芒市人民检察院联合芒市人民法院、芒市公安局的办案人员,前往保山市隆阳区危险驾驶案件一体化办案暨诉源治理中心,就危险驾驶案件一体化办理交流学习。
本次交流学习旨在贯彻《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提高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办案效率,降低轻微刑事案件的发生率并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办案人员参观了一体化办案中心的办公场所,了解公安、检察院、法院联合办案的模式;听取隆阳区的工作人员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经验分享;观摩2起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庭审,实现18分钟快速审理;开展座谈,深入学习交流隆阳区人民检察院及各单位在一体化办案过程中的相关办案情况,并就办理此类案件中针对判处缓刑、相对不起诉人员实行社会公益服务等先进工作经验进行学习探讨。
芒市人民检察院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将进一步统一执法司法理念和执法办案标准,携手公安、法院共同提升全市醉驾刑事案件办理质效,逐步形成一站式办案,全流程监督的运行模式,做到案件办理从简不减权利,从快不降标准的原则,提升社会综合治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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