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督导组督导芒市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时间:2019-03-01 作者:孟玲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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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德宏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发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不断增强各族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19年2月26日下午,德宏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督导组到芒市人民检察院召开调研座谈会,督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芒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潘朝春,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了座谈会。
首先,张健副组长作了动员讲话,提出了督导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了督导对象、督导内容、督导方式等具体内容。
潘朝春检察长在会上就我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进行了详细的汇报。
随后,督导组对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台账进行了查阅。
德宏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督导组对我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提出了要求:一是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政治立场、政治方向和政治要求,加强与公安、法院、监察委等部门沟通协调,及时发现办案过程中的新问题、新情况、新动向;二是抓紧解决办案人员紧缺问题,努力培养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专业人才;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配合,充分发挥检察院综合治理职能;四是切实加强线索核查能力,发现线索后按照工作机制第一时间报送市扫黑办;五是重点做好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工作,要积极作为,严把案件质量关,充分发挥发挥检察机关的引导侦查作用,督促侦查机关依法开展好侦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