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倡议书
全市各基层党组织、各位党员干部: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全市各级党组织、各位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主动作为、积极参与,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今年以来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全市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强烈的政治责任和行动自觉,凝心聚力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要增强政治功能,筑牢战斗堡垒。全市各基层党组织要主动作为,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写进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纳入“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的重要内容;要深入排查周边是否有“村霸”、非法走私、涉黑涉恶势力;持续推动基层组织建设,强化乡村治理,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和非法走私活动,切实维护和保障全市经济发展、社会安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要将基层党组织建成铲除黑恶势力的坚强战斗堡垒,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组织发动广大党员群众积极参与,敢于亮剑、敢于碰硬,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大合力。
要坚持示范引领,争当先锋模范。全市广大党员要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的担当精神,切实发挥主力军作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管好自己和亲属,坚决做到不参与黑恶组织,坚决抵制涉黑涉恶行为,坚决不包庇黑恶势力,坚决不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每一名共产党员都要积极主动参与到专项斗争中来,主动检举揭发、提供线索,旗帜鲜明与涉黑涉恶行为和不法分子斗争到底,展示新时代共产党员先锋形象。
欢迎全市各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各族群众积极向市委组织部提供涉黑涉恶和参与非法走私的党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组干部,以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我们将严格保密纪律,按规定程序办理。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会同有关部门坚决依法从严惩处;同时,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举报电话:0692—12380(干部监督举报电话),0692—2121599、0692—3029379(芒市委组织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692-3028059(芒市扫黑办)
举报邮箱:mswzzbshb@163.com
通讯地址:芒市斑色路16号
邮政编码:678400